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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27 阅读: 121次

一、怎样确定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什么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呢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一般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是怎样量刑的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般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量刑: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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