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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移送案件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8 阅读: 648次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在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自己如果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是不可以审理案件的,此时必须把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如何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移送案件。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怎么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移送案件

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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