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后怎样处理
一、取保候审一年后怎样处理
取保候审候审的期限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期限届满的,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候审。
解除取保候审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候审结束的时候,可凭解除取保候审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
取保候审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怎样办理取保候审候审
办理取保候审候审的流程:
1.取保候审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候审的申请。申请取保候审候审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候审的申请后应当在七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取保候审候审的执行,执行取保候审候审的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者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候审期间应当遵循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
取保候审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候审一年到期后公安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候审一年到期后的处理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包括: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取保候审候审;
2.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撤销取保候审候审;
3.需要追究责任的,移送案件至检察院,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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