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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对司法鉴定有异议,被告该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8 阅读: 463次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案件的原告可以出具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用为证据,表明原告的诉讼主张是有依据的,但被告对鉴定结果是可以提出异议的,那么如果被告对司法鉴定有异议,被告该怎么办?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如果被告对司法鉴定有异议,被告该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依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的规定,当事人申请的司法鉴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即在诉讼中申请;由法官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而启动;鉴定对象必须是诉讼中涉及到的案件事实方面的专业性问题。

据此,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事项,必须是为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需要聘请或指派专家利用专门知识和手段,对各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人体损伤与机能、工程质量、会计资料等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不为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要的,法官不得随意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二、做司法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多种,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下面是委托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目录:

(1)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职工工伤、有关期限、伤病关系等),简单阐述案情,被鉴定人和/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

(2)案情: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被告及有无商业保险等情况;其他案件,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

(3)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复印件亦可,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防止冒名顶替,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等,如为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材料复印件。

(4)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片(X片、MRI片、CT片等)及检查报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报告(如肌电图、脑电图、视听觉电生理等)

(5)重新鉴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

(6)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予以注明。

(7)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

三、怎么选择司法鉴定机构

1、首先可以去省或市级的司法局官方上查询司法鉴定机构名单查询该司法鉴定所是否在司法部门备案了。

2、查看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有这个证才是正规的鉴定所,才有鉴定的资质。

3、查询司法鉴定所有没有你要鉴定案件的所属类别,比如有人要鉴定笔迹,就是文书鉴定的类别。有人要鉴定声音或者图像是不是本人或他人,就属于声像资料鉴定。有人要鉴定伤残,就属于法医鉴定了。

4、要选择一所好的司法鉴定机构,并不是选择收费最贵的,而是要看重鉴定所内所聘用的专家,一些小所聘用的专家职称是中级工程师,经验和专业技能方面当然就没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家丰富,所出具的报告也不够有说服力。所以大家在选择鉴定所的时候可以从网站或者其他渠道了解一下,选择具有多名并执业年限长的高级工程师的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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