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别人欠的债能否要回来
一、人死后别人欠的债能否要回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去世后,他人欠父母的钱是能否要回来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的债权,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不还款的,能否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主张返还所欠父母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二、欠债人死了担保人是否要还债
欠债人死了担保人需要还债。
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否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否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否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否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能否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否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务人欠债人失踪怎么要债
债务人欠债人失踪的,如果其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债权人能否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能否要求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如果欠债人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的,则债权人能否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然后要求用其遗产偿还债务,如果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则能否要求其继承人偿还债务。
如果债务人不符合宣告失踪、死亡的条件,或者不想申请宣告其失踪、死亡的,则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能否向其配偶讨债;如果债务有担保人的,能否向担保人讨债。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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