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终止后利息还支付吗
一、借款合同终止后利息还支付吗
1、借款合同终止后,利息还要不要支付,要依据合同终止的原因而定,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解除而终止的,就需要支付利息。
2、借款合同终止后,借款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会终止,当事人不需要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借款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债务偿还完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借款合同到期后利息如何计算
借款合同到期后利息的计算如下:
1、贷款期内利率未约定或者逾期利率未约定,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计算,人民法院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贷款人和借款人既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利率超过年利率,人民法院不支持部分;
3、没有约定利息但自愿支付的,法院不得超过本金36%支持已支付利息,超出部分返还不当得利。
借款合同订立的程序有:
1、双方协商约定借款、还款、担保等相关事项;
2、根据协商内容拟定好合同条款;
3、查验相关证件材料;
4、当事人签字盖章。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拖欠利息时能解除借款合同吗
拖欠利息是能解除借款合同的,可以选择协议解除或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拖欠利息属于违约的行为,可以法定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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