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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怎么处理取保候审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24 阅读: 93次

一、刑拘怎么处理取保候审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案件要侦查期间,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候审的条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等材料,申请取保候审候审。

经批准取保候审的,要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候审条件如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

取保候审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刑事拘留怎么申请取保候审候审

刑事拘留符合取保候审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候审。取保候审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取保候审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候审不批准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例如申请人不交纳保证金或者不提供担保人,或者不符合取保候审候审条件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取保候审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怎么进行取保候审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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