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基本法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民间借贷基本法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民间借贷基本法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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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间借贷利息过高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2、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借条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
在借条约定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时,通常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以银行同类贷款四倍的利率来还款。
3、根据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
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
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
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民间借贷利息多少合法民间借贷最高利息
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为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该利率的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但是本金部分以及合法利息应当予以偿还,超过部分债务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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