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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22 阅读: 106次

一、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规定的

1、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体聚众斗殴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能由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两种人构成。

所谓首要分子,是指聚众斗殴各方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

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其他在斗殴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直接致死、致伤他人者。

参与斗殴态度一般或者尾随参与,且在斗殴中作用不大者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2、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客体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所谓公共秩序,是指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司法实践中,聚众斗殴行为多的发生在公共场所,往往同时造成对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但其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由于行为人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公然向社会挑战,破坏公共秩序。

聚众斗殴的行为,虽然也可能伤害他人身体,但其主要侵害的是公共秩序,这是聚众斗殴罪的重要特征。

3、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观方面聚众斗殴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般是出于为了争霸一方抢占地盘,或为了报复他人,或为了寻求刺激等公然藐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犯罪动机。

双方斗殴的目的有的是为争夺势力范围,制服对手,以便称霸一方;

有的因团伙成员受到侵害,出于哥们儿“义气”,进行报复,逞强称霸;

有的为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

过失不构成罪。

4、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聚众斗殴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聚众斗殴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刑法中关于聚众斗殴罪既遂的量刑有何规定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青少年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青少年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

1.一般来说,如果青少年不满14周岁,是不负任何刑事责任的,但是家长和学校需要对其进行教育。

2.如果14周岁以上的青少年打架斗殴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青少年打架斗殴如果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除承担刑事责任外,受害人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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