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否调解刑事案件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否调解刑事案件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同事、亲友等组织或者个人能否对刑事案件进行调解。一般刑事案件,法院不能否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法院能否就民事争议部分进行调解。少数刑事案件是能否自诉的,自诉案件法院能否进行调解。
2、双方当事人能否自行达成和解,也能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同事、亲友等组织或者个人调解后达成和解。人民检察院对于本规则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能否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并告知相应的权利义务,必要时能否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它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紧密相连,是指导人们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价值目标的重要保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九十六条
双方当事人能否自行达成和解,也能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同事、亲友等组织或者个人调解后达成和解。
人民检察院对于本规则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能否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并告知相应的权利义务,必要时能否提供法律咨询。
二、民事案件能否附带刑事案件
1、民事诉讼是因民事纠纷产生的,不涉及到刑事犯罪,所以不能否附带刑事诉讼。如果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能否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且已经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能否受理。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否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刑事案件不认罪法院会会判刑
刑事案件不认罪的,如果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有其他客观证据能否够充分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也依然会判刑。嫌疑人的口供不是法院定罪量刑的唯一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能否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否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能否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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