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第三人有独立上诉权吗
对于民事诉讼存在原告,被告以及第三方人,那么对于第三方人的权力又有哪些,那么接下来就由若悠网小编对于民事诉讼第三人有独立上诉权吗的相关知识进行详细的分享,希望大家对于这方面能够有所了解。那么接下来就来进行具体介绍。
一、民事诉讼第三人有独立上诉权吗
这要依据是有独立请求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只预交一份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1、有独三参加诉讼的时间
本诉受理后,法庭辩论终结前,且不限于第一审程序。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法院可以准许。
2、有独三参加诉讼的根据
对本诉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求权。
3、有独三参加诉讼的方式
起诉。
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有独三的诉讼地位
参加之诉的原告。
5、本诉与参加之诉的关系
有独三撤诉,不影响本诉的进行;
本诉中的原告撤诉,有独三作为另案原告,本诉中的原告和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1、无独三参加诉讼的依据及其识别
参加诉讼的依据: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三个主体之间存在两个内容、客体相牵连的法律关系。
第三人与本诉一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争议的可能,而且该争议直接影响本诉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例如代位权诉讼,合同转让纠纷。
参加诉讼的方式:依申请参加或者由法院通知参加。
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其申请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
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由法院审查决定。
即原告仅享有申请权,法院享有最终的审查决定权。
2、无独三诉讼权利的有限性
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所有的第三人均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申请撤诉,无权提出反诉。
附条件行使的诉讼权利:是否有上诉权,是否有调解书的签收同意权,取决于其是否直接承担义务。
3、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常见情形
代位权诉讼(三角债);
撤销权诉讼;
合同转让中的第三人(因连环合同引发的诉讼);
保证合同发生纠纷引起债权人反诉的情形;
劳动纠纷: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若原用人单位起诉劳动者,可以列新用人单位为第三人,若原用人单位起诉新用人单位,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因缺陷产品引起的侵权诉讼:受害人诉制造者或销售者,运输者和仓储者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制造者或销售者可以另案起诉责任人,也可以将运输者和仓储者列为无独三。
4、不得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情形
参加之诉专属于其他法院管辖的;
参加之诉的双方当事人订有书面协议,将争议提交其他法院管辖的;
参加之诉的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不得向法院起诉的;
与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直接牵连和不负有返还或赔偿义务的案外人;
希望可以对于这方面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民事诉讼立案材料有哪些?
1、起诉状
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2、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3、起诉证据材料
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但是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起诉证据:
(1)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
(2)按照管辖协议起诉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3)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用单据等证据材料;
(4)离婚案件,需提交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证或户口证明。属事实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层组织的证明。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证据;
(5)合同类案件,需提交合同书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6)其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起诉证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