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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是否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4 阅读: 515次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知道,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经过伤势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肇事方索要赔偿,如果肇事方不愿意赔偿那就只有向法院起诉。但是对于大多数人们来说,即使知道向法院起诉,却不清楚向哪里的法院进行起诉。那么车祸后是否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特别是受害者特别关心的问题,下面若悠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车祸后是否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

1、发生车祸当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起诉。

根据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制度,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2、但是也可以直接在侵权所在地法院起诉。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3、在级别管辖上,下列交通事故纠纷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1)重大的涉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3)重大的涉港、澳、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4)诉讼标的今额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济纠纷案件。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车祸后是否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综合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发生车祸进行起诉,还需要就损害赔偿的事实和请求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医疗费、误工费等等的证据。而且发生车祸当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起诉,但是也可以直接在侵权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若悠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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