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通知过去重新办理取保候审什么意思
一、检察院通知过去重新办理取保候审什么意思
检察院通知过去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是因为案子要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进入下一个阶段,检察院要重新办理取保候审候审手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
二、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公安不同意怎么办
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公安会同意。只要符合取保候审候审条件,检察院逮捕后同意取保候审候审,公安局也会同意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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