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四要件有什么?
一、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四要件有什么?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供应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所谓重大事故,是指下列情况,只要构成下列情况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消防监督制度和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且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行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既包括自然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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