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如何认定有明确的被告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0 阅读: 375次

我们知道一般在民事案件或者是行政案件中是有原告和被告双方的,都是案件的当事人,而且二者的律师会在法院的审理中进行辩论。但是在法律中有规定是明确的被告,大多数人还不清楚是什么意思,那么如何认定有明确的被告,下面若悠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明确的被告的相关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原告起诉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那么何为明确的被告?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时必须提供被告的身份资料,如被告自然人,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或相应的户籍证明资料,如法人等组织的,则需提供工商登记资料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另一种意见认为“明确的被告”是指能够确定被告的身份,能够将特定的被告予以特定化,即有明确的住所等,能够与他人区分即可。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称“明确的被告”是指在法院的管辖确定并正确无误时,在该法院管内的被告必须有

(一)姓名(自然人)或名称(法人)、字号(法人分支机构、非法人社会组织、合伙),

(二)必须有住所,或者在该法院管内有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实际上按第108条第(一)项规定,被告还必须与原告起诉的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被告正确”。当明确的被告并不正确时,仅表明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无法在双方之间有效,甚至有意义地进行。由于错误的被告都是明确的被告,而明确的被告不一定都拒绝诉讼,因此法律禁止原告提起被告错误的诉讼,起诉时必须证据(不准释明,参见第111条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但证据结果不问,理论上说你就是弄张白纸当物证,证明与本案存在直接利害关系都成,但不能没有)与被告就本案确实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从法律解释的解度来说,明确的被告包括以下三个条件:

(一)有明确的姓名、名称或者字号;

(二)原告起诉的法院管内有明确的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

(三)与原告就本案(原告的请求当否)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原告必须以证据方法证明的只有第三个条件。证据方法为《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7种证据中的任何一种,或数种,或全部。

审理阶段应当注重对被告的实质审查。

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案件的实体审理属于立案之后的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审理阶段“明确的被告”并不等同于适格被告。原告在起诉书中载明的被告名称与应诉的被告名称不一致,不能一律以被告主体不适格为由径行裁定驳回起诉。应当分情况处理:

1、如果原告在起诉书中载明的被告名称与被告实际名称差距太大,以至于按原告提供的被告根本就不存在的,或者按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联系方式无法送达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也无法通知其来应诉,则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视为原告无明确被告,可裁定驳回起诉;

2、如果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联系方式等能够送达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被告也按时应诉,只是在诉讼过程中以其与原告起诉的被告名称略有差异为由称其不是适格被告的,一般应对被告的主张进行调查,如果被告的主张属实的,应当告知原告更正被告名称,只有原告拒不更正的,才能裁定驳回起诉,若原告及时更正,不宜裁定驳回起诉。举例来说,原告将被告“某某公司”写成“某某有限公司”应当理解为一种疏忽,并不构成被告实际名称与起诉中载明的被告名称的本质差别,被告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及时提交了答辩状,不宜直接裁定驳回起诉,否则原告很可能还会以同样的理由并以本案被告的正确名称再次起诉,而再次诉讼的当事人并无变化,却因此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造成了诉讼资源的浪费。

被告不明确的处理

是否受理原告的起诉,必须考察被告是否明确,应从被告的身份、住所地两个方面去审查。至于原告是否有证据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不是立案受理阶段实质审查的问题,而是审判阶段实体裁判的内容。从比较法角度看,日本等程序法律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都将原告是否有证据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作为原告的实体权利能否保护的要件,而不作为原告的起诉是否成立的要件。法官应实体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否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一旦查实其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实体法律关系,其诉讼请求就不可能得以支持,应判决予以驳回。如果在一个案件中有多名被告,当其中一名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时,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对该被告的诉讼请求,而不是裁定驳回原告对该被告的起诉,以免在一个案件中出现判决驳回诉请和裁定驳回起诉的两种处理结果。

在审判实务中,对于被告的身份和住所地不明确的处理,做法有三种:一是法官动员原告先撤诉,待其查清被告的身份和住址后再另行起诉;二是直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三是法官向原告释明,由原告更换被告,如其不申请变更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如果被告是有明确的姓名、名称或者字号,以及住址或住所地和原告有着某种法律关系,那就会认为是明确的被告。然而对于不明确的被告处理是要根据情形来决定的,主要是被告的身份和住址的确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若悠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如何认定有明确的被告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10702.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