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构成此罪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协助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二款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介绍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情况是什么
构成介绍组织卖淫罪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为介绍卖淫罪。
介绍、组织他人卖淫只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就认定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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