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办
向欠债人要回自己的钱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协商和解,是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
2.调解法,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3.仲裁法,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
4.诉讼法,讨债人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欠钱不还人找不到人应该怎么处理
欠钱不还人也找不到人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要求还款。一般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文书,执行判决。
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只要起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求合法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三、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人该怎么处理
遇到欠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
向法院起诉的,需要准备好相应证据,如借条原件,出借款项的证据等,该途径需要先支付法院的案件受理费,费用根据起诉金额而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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