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16 阅读: 111次

一、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由当事人约定,主要包括担保的的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条第二款规定,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二、我国法律规定中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顺序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因此,清偿顺序是:

1、如果该抵押物是债务人提供的,优先执行该抵押物

2、如果该抵押物是第三人提供的,则任意执行抵押物或者主张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

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

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106469.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