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什么问题
产生个人债务纠纷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有保证人的,注意保证期间,未在保证期间采取相应措施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个人债务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个人债务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自行协商解决。此种解决方式最为省时省力,但是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大多难以协商解决。
二、诉讼解决。一方可以就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纠纷如何解决。
三、仲裁解决。要仲裁解决纠纷的,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曾经达成过仲裁协议或者约定了仲裁条款。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三、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意思是什么
债权人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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