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一、需要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医务人员遇到医疗纠纷后,应及时安抚当事人的情绪,然后将这一事件立刻报告给相关负责人,如果造成了重大医疗事故,负责人需要在12小时内将事情上报给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出现医疗争议如何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由此可见,在我国,发生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
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法计算赔偿数额。
3、诉讼。在举证责任方面,患方对患方和医方存在医患关系,以及产生了损害后果负有举证责任,医方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以及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由患方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三、如何投诉医疗纠纷
投诉医疗纠纷的途径如下:
1、向医院医保科或者医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与其进行协商维护自身利益;
2、向当地市、区卫生监督拨打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全国统一卫生热线12320。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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