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事故无争议怎么办
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些时候当事人不是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就是不愿承担相当的责任,各种推卸,但是不是每一次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会出现诸如此类的纠纷。有些时候当事人对于事故是无争议,即承认事实和原因,那么当事人对事故无争议怎么办呢?下面由若悠网的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事人对事故无争议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根据《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精神,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先行书面记录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后撤离现场。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只有一方当事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候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对交通事故实施快速处理。
以上就是对“当事人对事故无争议”问题的解答,倘若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各种推卸各种争议的话,事故的处理就会得快速得多,也证明当事人还是个有些当担的人,毕竟争议来争议去,最后依然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何必再浪费口舌呢?如果您还遇到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来若悠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