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一、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如紧急避险)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怎么样才会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
有下列要件才会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新刑法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如何判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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