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抵押担保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抵押担保的期限是由债权人与保证人自行约定,但是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则按照法律规定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抵押权人应当在担保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抵押权。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房产抵押担保是否有期限
所谓抵押期限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抵押权人能够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即抵押权有效存续期间。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是并没有约定不动产担保抵押是需要有多长时间的。
但是如果在不动产抵押期限过了之后,抵押人需要将欠款偿还给借款方如果没有按时进行偿还,借款方就可以对名下的不动产抵押进行一系列相关的处理。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三、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多久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存续期间是一样的,主债权失效了,抵押权也随之失效,因为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对于抵押权,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存续期间,即使约定了,约定也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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