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一、串通投标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1、自然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串通投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
1、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2、串通投标罪与贿赂罪牵连行为的认定
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受贿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
三、串通投标罪的实行行为有哪些
实行行为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即投标人彼此之间通过口头约定或书面协议,就投标的报价这一特定事项进行私下串通,相互勾结,采取非法行动,以避免相互竞争;或者通过对投标报价的串通相互约定在相关项目招标中轮流中标,形成“围标集团”,中标人给予该集团中其他“落标人”一定补偿,排斥其他投标人或限制竞价投标,或串通报价后造成招标工程无法完成、质量低劣,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
二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即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中标人时不是从价格、质量与工期保证、企业生产能力、人员素质、财产状况、技术水平、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而是以不正当手段与特定投标人私下串通,相互勾结,使招标投标活动流于形式。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的方式包括: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招标者与投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并将此情况告知中标,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由于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社会危害性较大,所以,成立犯罪不以情节严重为要件。
串通投标罪属于典型的损害招标人权益,损害市场竞争公平性,恶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行为。尤其是被告人中标后再转包并从中谋利,实际施工方实际得到的工程资金必然减少,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一旦认定构成本罪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至于,串通投标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就为大家介绍到此。若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