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一、金融借款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金融借款合同样本的格式及内容需包含如下:
1、借款合同一般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订立;
2、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3、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借款担保合同的解除流程是怎样的
借款担保合同解除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拟订通知,通知中应包括双方订立借款担保合同的事实、对方违约的事实、合同中约定有解除的情形、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等。
2、送达通知,如果合同有明确的对方的送达地址的,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同时注意在快递单上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保存好快递单。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民间借贷合同是不是合法的
民间借贷合同如果利率规定在法律范围内并且合同当事人与签订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的。特别是民间借款的利息必须在法定范围内,否则合同无效。民间借贷最高年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借款利率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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