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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义务转移给谁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1 阅读: 473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物进行保证的人,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它以人的信誉和财产来提供担保,相对来说,保证这种担保方式的风险就比较大。那么,保证义务可以进行转移吗?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证人的义务转移给谁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司法解释,都未曾对此作出规定。很幸运,在《法国民法典》第2017条这样规定:“保证人的义务得移转于其继承人,但保证人如负民事拘留的义务时,不在此限。”根据此规定,也印证了上面的观点。

结合《法国民法典》的规定,我们以为:继承人可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选择继承,进而承担相应责任。

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1]作出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人死亡保证合同还有效吗

保证人死亡后,保证合同效力就自然终止吗?在借款合同中,债务人死亡后,借款合同效力就自然终止吗?很明显,不是这样的。同借款合同一样,保证合同也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保证人死亡后,合同效力应该不终止。

保证本质上是人保,即以保证人信誉作担保。信誉又是由什么组成的呢?它应该包括财产、社会关系、社会背景等等,而首当其冲的应该还是财产。实践中,保证合同保证主合同目的的顺利实现主要也是依靠保证人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保证人无财产作基础,一旦主合同债务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主合同债权人将面临债权实现的困难,所以,我们认为:保证人死亡后,其信誉仍在,应该以其信誉对主合同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既然信誉还在,那保证合同的效力就应该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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