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的网贷不想还了,以后是哪些后果
一、借的网贷不想还了,以后是哪些后果
借的网贷还不了,以后可能面临的后果包括被出借人提起诉讼,影响个人征信,不利于之后办理贷款等业务,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不还会是哪些后果
借款不还会的后果,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债务人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第二种,被债权人起诉。第三种,起诉后仍不还款的,会被强制执行,被列为“老赖”,限制高消费。
一、逾期未还款
还款期限届满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若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最终债务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或承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等。
二、逾期未还款且经债权人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还款
出现这种情况,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的起诉流程是:
(一)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首先应当提交起诉状,按照债务人的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二)将上述材料交给受案法院,由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债务人应诉后,可以选择与债权人进行和解或调解,并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若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债务人应当履行该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未还款的:
(一)债务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且债务人借款不还的事实会被上传到央行征信系统,债务人今后申请贷款、信用卡将会受限,甚至会被限制消费。
(二)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但拒绝履行的,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担被限制高消费、无法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等消极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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