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被害人到办案机关进行询问的情况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司法机关有权对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证人进行询问,而询问证人、被害人是有要求的,询问时侦查人员应该要出证件,那么证人被害人到办案机关进行询问的情况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证人被害人到办案机关进行询问有哪些情况
办案机关询问证人、被害人时,如果需要当事人到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的,应该通知当事人什么时候到什么地点进行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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