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怎么办
大家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定,如果说不按照交通规定开车的话,会有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如果自己对交管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的话如何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怎么办
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属于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所以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60日内依法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罚款额度较大的处罚、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或者对车辆作出罚没决定的处罚,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对于交管部门的处罚不服,这种情况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过一般来说驳回请求的可能性非常小,因为基本上交管部门的决定不会出现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