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之下公司欠债股东如何担责任
一、认缴之下公司欠债股东如何担责任
认缴之下要到股东约定的期限届满,若是股东没有履行,可以要求其对于按时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最长为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股东如何提出解散公司
公司股东提出解散公司可以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进行,若是不解散的,可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公司股东侵占公司财产如何办
公司股东侵占公司财产,公司有权要求股东返还被侵占物,股东不予返还的,公司可以起诉处理。侵占财务的股东如果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一、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三、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犯此罪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此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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