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的情形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看到事故带来的危害并不严重,自己也不想要因为交通事故而被判刑或是产生其他的危害,于是就跟另一方进行私了。在听到了对方私了的提议之后,也需要慎重的考虑清楚。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的情形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实行当事人自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节省警力不足的矛盾,提高效率。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深化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的范围,对符合自行快速处理的事故当事人仍然报案的,一律按照违章停车堵塞交通从严处罚。
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但对赔偿数额达不成协议的,赔偿权利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决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二是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三是迟迟不履行协议。
在不清楚自己遇到的交通事故是否能私了的情况,建议最好是能够别轻易的去接受私了,不然的话只会给自己带来诸多的后果。交通事故私了之后当事人觉得吃亏了,想要改善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要怎么做,不妨在线咨询若悠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