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受损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一、借条受损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借条受损依然有效,可以出示借条的复印件,但是举证人应当给予合理的解释,否则,该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举证人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根据相关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外: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二、借钱不还写欠条还是借条呢
借钱不还无论写欠条还是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
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3年内主张权利。没有在借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借条签字之日起20年内主张权利。
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3年内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条的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借条是有效的:
1.订立借条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借条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借条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四倍。
打欠条一般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的具体时间和欠款原因;
3、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4、还款的具体时间及付款方式;
5、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6、最后由欠款本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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