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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坠楼司法警察怎么样处置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2 阅读: 594次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有时会出现很多的意外情况,例如案件的当事人妨害执法,并且做出一些比较激烈的行为,对案件处理增加很多困难,那么当事人坠楼司法警察怎么样处置?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当事人坠楼司法警察如何样处置

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当事人以跳楼等的行为妨害案件审理的,司法警察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当事人。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第八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按照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的指令,对违反法庭规则,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予以强行带离,执行罚款或者居留。

出现危及法庭内人员人身安全、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等紧急情况时,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先行采取必要措施。

第九条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及时予以控制,根据需要进行询问、提取或者固定相关证据,依法执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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