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是怎样的,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是怎样的,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是:
1、欠条和借条性质不同:
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民间借贷诉讼中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怎样的
首先,代表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是证明欠款关系。
其次,两者的举证责任不同。借款是很清楚的借贷关系,法院不需要特殊查明,当事人只要说明经过就会得到法院支持。而欠条当事人要举出欠款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相关的事实。
再次,效力不同。由于借条和欠条形成的原因不同,对于借条一般都会得到保护,而欠条
法院要审核欠条的合法性,是否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如赌债写下的欠条是不受保护的。
最后,两者包含的内容、生效时间不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有哪些
欠条和借条虽然都具备法律效益,但诉讼时效不同。
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3年内主张权利。没有在借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借条签字之日起20年内主张权利。
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3年内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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