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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04 阅读: 110次

一、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诬告陷害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但是,如果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从重处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一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仍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

二、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诬告陷害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故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

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

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

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其所处的地位和掌握的权力,如果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往往会对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机关的声誉造成更大的损害,同时考虑到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应当更加严格,因此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

三、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的区别有哪些

1.诽谤罪的目的是为了损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为了使被诬陷人受刑事追究;

2.诽谤罪捏造的事实不一定是他人犯罪的事实,而诬告陷害罪捏造的必须是他人犯罪的事实;

3.诽谤罪行为人的手段是散布其捏造的事实,诬告陷害罪行为人的手段是向有关机关告发其捏造的他人的犯罪事实;

4.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而诬告陷害罪属于国家公诉案件。

根据规定,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关于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就为大家介绍到此。若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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