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争议的房产能否抵押
一、有争议的房产能否抵押
有争议的房产是不能进行抵押的,因为有争议的房产在抵押过程过会产生更大的争议,不利于抵押权的实施。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抵押的房产范畴。
《城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二、房产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1、抵押物房屋应该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物房屋必须产权清晰。
2、借款人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能做抵押登记。
3、抵押人必须将抵押物房屋价值全额用于抵押贷款。
4、房屋可以合法上市交易,容易变现。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没有房产证能抵押吗
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的。因为能够抵押的房屋必须具备所有权、使用权明晰、无争议的条件,所以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的,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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