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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和形式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03 阅读: 106次

一、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和形式是什么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是债权转让的同时或者债权转让之后,形式是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二、债权债务转让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是通知债务人,债务转让的前提条件则为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应当履行通知的义务,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务的转让若无法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则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债权债务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的规定是:

1、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

2、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

3、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4、被转移的债权债务确实可移转。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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