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务员受到处分会怎么样
一、试用期公务员受到处分会怎么样
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受到了党内纪律处分,按照相关规定,他们的转正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具体的延迟程度将取决于所受处分的严重性和性质。
对于在试用期间受纪律处分的公务员而言,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由于患病或有事需要请假而累计超过了40个工作日未能正常出勤工作的,试用期将会相应地顺延至补足其缺勤工作日之后再进行考核。如果在报到后的一年半时间里仍然无法补足缺勤工作日,那么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
第二,如果公务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且调查结果尚未公布,则需等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如果公务员受到了记大过以下级别的纪律处分并且处分期尚未结束,试用期也将相应地顺延至处分期结束后再进行考核;
第四,如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试用期满考核的正常进行产生了不利影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执行。
《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二、试用期公务员辞职流程是怎样的
员工于试用期间解除雇佣关系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应当在提前三日向直属上司提交手写辞职报告;
其次,待得到直属上司签字认可后,将该申请转至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处理;
最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完成审批并将相关信息传递至财务部以备记录。对于那些在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来说,除了上述步骤还需要专门进行停保与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之后方可将所有离职文书如离职证明等文件归档。所有涉及的工作交接事项全部处理妥当后,该公司的离职流程宣告结束。此时员工便可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同时计算应得薪资,进而领取全部离职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在公务员试用期期间,如果受到党内纪律的处罚,有可能需要延长其转正的时间,这取决于处分的严重程度及其性质。此外,任何缺勤、立案审查、纪律处分以及其他法律因素都可能对试用期考核产生不利影响。若遇到以上情况,必须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