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是怎样的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是怎样的
在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款。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在该单位所累积服务的每一年均有权获得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若服务期不足半年,则仅能获取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而服务期在半年至一年之间的,将以一整年来计算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的劳动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则需支付一个月固定工资数额的补偿款。
如劳动者在雇主处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则需将其视为完整的一年;而如果该期限短于半年,则需要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固定工资作补偿。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中断劳动合同,那么这将被认为是非法行为,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补偿给劳动者双倍金额的经济补偿,以此作为对他们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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