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在向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首先,证明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劳动法律关系的证据文件;
其次,伤残评定申请表格;
最后,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诊断证明书作为必要补充缺项。若所提供之资料不够完备,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在接到申请书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缺失的部分及所需加以完善的所有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认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结果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结果通常会在六十日之内完成。
即从工伤认定申请被受理之时算起,区县级别的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需在六十日内作出相应的工伤认定决策。
并且,该决策还需要在十个工作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正式送达向相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其所属的雇佣企业。
此外,他们还需要同时告知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申请流程与要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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