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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上班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7-08 阅读: 90次

一、去上班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在下班过程中遭受的伤害能否被视为工伤,需要依照特定的情况而定论。

根据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明确指出,劳动者在下述各种情形下因次要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轮渡、火车出行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可依法被着重认定为工伤。

然而,若欲将此类伤害划归工伤范畴,则需符合如下三方面的条件:

首先,必须处于合理时间及合理路线中的“上下班途中”;

其次,造成伤害的原因为“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轮渡、火车事故”所直接导致;

再者,来自该类事故的责任亦须为“非当事人”承担主要部分。若在此前提下,发生于上下班途中的自身摔倒事件,且并非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轮渡、火车事故直接诱发,或当事人对此事负有重大责任,通常而言不应被视为工伤范围。不过,若系由于路面状况恶劣等等非当事人主要责任因素所引起的摔跤事故,则应依法予以工伤认定。此时此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开具的相关法定文件便被视为确立责任归属的关键证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去上班的路上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理应视为工伤范畴;

然而,若在事故中,公司员工系主责方,则此类情况将无法被最终认证为工伤。若事故确定员工需负主要责任,那么其将不能获得工伤的认定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享有工伤医疗期而无需继续工作,且无需担心薪酬停发,此外,若需护理治疗时,公司也会承担相应的护理费用。另外,若员工最终被认定为有伤残程度级别,还可领取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然而,如果未能得到工伤的认可,便无法享受到上述的各项福利措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去上班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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