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可以找工作吗
一、劳动仲裁期间可以找工作吗
具体情形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若您已与原先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鼓励您在申请劳动仲裁其间积极寻求新的职业机会,以便建立新的雇佣关系;若是仍未与原用人单位达成解除劳动关系,敬请您提前做好准备,并在离职当日与原单位履行相关离职手续,同时向其索取离职证明文件,以备后续寻找新工作之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动仲裁期间工资怎么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需要行使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应按照其在现雇佣公司单位的工龄长短,每满一年就向该劳动者发放一个月薪酬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若雇员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整年时离职,则需要将这段时间视作完整的一年,以获取相应的一年内的经济补偿;若雇员离职时不满六个月,那么也应得到半个月的薪酬作为经济补偿。在此特别强调,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其所属地区(如公司所在地)的同行、同行业的普通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的三倍,那么针对这类情况,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和方式,都应该依据该地区的员工平均工资三倍的额度来确定,并且同时遵循的规则是,向该类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能超过12年。至于在此处提及的“月工资”,特指的并非固定工资或最低薪资额,而是指劳动者在与公司签署劳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之前的12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收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期间可以找工作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