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离职可以赔钱吗
一、协商离职可以赔钱吗
关于履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赔偿事宜,主要考虑两种情形:
首先是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并与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共识从而解除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作出适当的经济补偿;
其次是当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并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共识从而解除劳动关系时,则无需给予劳动者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劳动者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并与劳动者就此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共识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协商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在遵循协议进行离职之际,是具备申领失业救济金资格的。
然而,要想符合上述资格条件,需满足如下三个方面的需求:
首先,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与了失业保险项目,且此期间,雇主及其员工均已依照相关规定,全额缴纳了为期至少一年的保费。
其次,终止工作不能源自于个人主观愿望之外的因素所导致。
最后,申请者必须已经完成了失业登记手续,并且有明确的求职意向。因此,只要在协商离职过程中,能够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便可顺利地申领到失业救济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协商离职可以赔钱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