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造假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造假有什么法律责任
对于故意编纂、篡改或者盗用劳动合同的行为,有可能引发各种形式的法律责任。
首先,它可能导致民事诉讼以及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合同被判为无效应履行,雇主不仅可能要承担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更有望向雇员支付经济赔偿金。
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超过了雇主所在地去年同行业平均月薪的三倍以上,则需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而这方面的赔偿限额最高不得超过12年。
其次,伪造劳动合同之举在劳动关系的民事诉讼过程中也可能触发行政责任,雇主因此将可能受到罚款甚至拘留等严厉处罚。
《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签赔偿吗
关于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决定不予续签时是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形作出判断:
1.若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则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2.若劳动者选择放弃续签,同样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可划分为两个层面的情况:
①当用人单位保持或提升原有的工作条件与待遇,而劳动者仍坚持选择不再续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须对其作出经济补偿。
②但如若用人单位采取降薪等措施降低原先的工作条件与待遇,导致劳动者因此不再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造假有什么法律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