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有标准吗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有标准吗
关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事宜,须遵守一定时间段的规定。
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有责任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后的6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情况特殊,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适当延长30个工作日。
与此同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作及时有效地送达提出鉴定申请的相关单位及个体。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九级有赔偿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法规,被评定为九级伤残的劳动者享有相应的补偿权益,主要包括了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待遇,该款数额为相当于九个月个人工资额的金额;
倘若在此时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话,那么劳动者还将得到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方面的标准是由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政府机构加以规定的。
对于那些由于工作引起伤害并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雇员们,他们可以享受到以下几项待遇:
首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进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其相应的标准如下:
七级残疾者可获得相当于13个月个人工资额度的补贴;
而八级残疾者则可以获取相当于11个月个人工资额度的补贴;
九级伤残者可以领取9个月个人工资额度的补贴;
最后,十级伤残者可以获得7个月个人工资额度的补贴;
其次,当劳动或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时,或者若雇员自身主动提出要解除此类合同的话,他们都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处获取到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他们也可以从用人单位那里取得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同样是由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政府机构以规章制度形式进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有标准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