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有等级辞职有赔偿吗
一、工伤没有等级辞职有赔偿吗
的确存在此种情况。
首先,当员工遭受工伤困扰,且工伤鉴定报告尚未最终出具之际,其所对应的工伤伤残赔偿金额便无法准确计算得出,由于自身离职原因,暂无获得伤残等级相应赔付的权利。
然而,此类员工依然可以享受到部分工伤权益,如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生活补贴、必要的陪护费用、工伤病期中享有工资福利等优势待遇。
至于对于具有伤残级别之员工的伤残补助金,鉴于相应等级评定结论尚未正式发布,因此在现阶段并不具备将该项费用计算在内的条件,暂时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当员工选择辞去现有职位,在耐心等候工伤伤残等级评定结果公布的同时,另行申报工伤待遇,并有权向所在企业提出要求,即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发放的就业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没有证明人是否成立
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的,如果其他证据充足,不影响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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