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一、上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具体的法律定义需要依据造成伤害的实际情况而定。
在涉及到上下班通勤过程中所遭遇的伤害,只有当上述三种前提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此类伤害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进而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否则,伤者仅能享受到医疗费用的刷卡支付待遇,这其中只包括由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
首先要明确的是,这种在上下班过程中的伤害须处于上下班途中(时间上和空间上都要具备明显的合理性),并且只能是由于所在单位或个人在交通出行中遭遇到交通事故所致的伤害。
更进一步来说,若想将此类事故站在法律层面上归类为工伤,就必须保证此类事件发生后经过交通部门的调查和判定,确认其本人并不负有主要责任。
因此,这些具体的条件,不可或缺,共同构成了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路上骑车摔伤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劳动者不是在工作场所摔伤的,一般不属于工伤,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受伤的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要同时符合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这三点规定,才能够以此判定是工伤。
第一点: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上“上下班”。因为与上下班有关的时间点(包括加班时间)也可以被视为合理的时间。
第二点:伤害必须是由城市交通轨道或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才算是工伤。该句子就是包括机动车或者是非机动车对员工造成的伤害才算是达到工伤的条件。如果是自己摔倒了,因此与交通事故无关,因此不算是工伤。
第三点:事故应该是“非本人责任”。对这一点的理解应与前两点结合起来。如果交通事故是由员工本人造成的,则交通事故中的伤害不视为工伤,反之亦然。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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