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试用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只签试用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实践中,若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仅签署了试用期协议,这并不被视为合法。
事实上,独立的试用期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应。
换言之,试用期并非劳动合同必须包含的要素,因此可以选择是否订立,但它并非强制性要求。
另外,即使双方共同选择设立试用期,它亦需在正式的劳动合同之中予以明确规定。
因为,劳动合同便是设立试用期的前置条件与基础。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只签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只签订试用期是有效的。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劳动合同只签订试用期是违法的,但是合同依然有效,试用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只签试用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