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到眼睛几级伤残
一、工伤伤到眼睛几级伤残
对于工伤导致的眼部伤残评定,其级别划分为从第一级至第十级不等。
其中,双眼完全失去视觉感知功能或仅能感应光线但光线定位精确性极差者,可归类为第一级伤残。
另外,若一只眼睛已丧失或仍保有感知光线的能力,而另一只眼睛在经过矫正后的视力低于0.02,或者其视野范围局限于8%以下,且直径不足5度,亦可视为第二级伤残。
同时,若一只眼睛已完全丧失光线感知的功能,或是另一只眼睛在矫正后的视力低于0.02,或者其视野范围局限于8%以下,也可被判定为第十级伤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伤到筋了怎么赔偿
工伤伤到筋了,不能确定伤残等级的,可以获得以下赔偿: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确定伤残等级的,还可以获得以下工伤赔偿项目: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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