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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怎样程序走鉴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6-06 阅读: 89次

一、工伤怎样程序走鉴定

1.职业病患者本人或其所服务的企业均应尽快采取行动向所在市辖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针对伤势严重程度等实际情况,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在其医疗卫生专家库中挑选出三位或五位与工伤患者伤情相关科目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团队进行鉴定工作;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依据专家组给出的鉴定意见,对尘肺等级做出最终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有责任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给职业病患者及其所服务的企业,同时抄送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怎样申报和认定

工伤申报和认定: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2)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单位工伤报告后,应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事实调查清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签发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3)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怎样程序走鉴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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